為遏止球員「插水」歪風,NBA決定在進行中的夏季聯賽試行新嚴打罰則,然而措施推行倉促兼執行上難有劃一標準,能否真正對症下藥,令人存疑。
以往處理「插水」問題,基本上由聯盟賽後判斷而進行處分,大多罰款了事。而新罰則交由現場球證直接判決,若球員判定「插水」,對方即可獲一記罰球機會兼獲得球權,被吹罰者則領到違反運動道德的技術犯規,但不列入個犯或導致被逐離場,球證亦不會為確認「插水」而暫停比賽,留待下次停表時再判罰。雖則具體細則具阻嚇力,亦不影響賽事流暢性,然而最關鍵一環在於如何確認「插水」,要球證在沒有明確指引下,千鈞一髮判定球員有否造出誇大的動作或不合理的反應,實難以拿捏準確。
就如周四夏季聯賽灰熊對雷霆一仗,出現首宗「插水」判罰為例。第二節灰熊落選新秀基亞特一次運球背籃突破中,手肘揮向雷霆二年生沙高霍特臉部,後者頭部後仰狀甚痛楚,卻成為首宗插水判罰的得主,但重播顯示基亞特確實碰到沙高霍特的面,可見球證絕非「影評人」,難以即時判定被擊中者究竟是真實反應還是「做戲」,容易殺錯良民。
這種灰色地帶尚未釐清,但NBA董事會已決定於明日開會。讓30隊班主為「插水」新例於新球季實施進行投票,若最終草率地順利通過,爭議判決恐怕陸續有來。吳瑞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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