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A嚴打球員輪休歪風已是無所不用其極,除了早前實施新政策阻嚇,昨日擔任聯盟籃球事務部執行副總裁的前NBA球星杜馬士更大出口術,疾呼「負荷管理無用,打足82場常規賽人人有責」,實行軟硬兼施。那問題來了,球員休息有罪,賽事場數則動不得,為何偏偏不多不少要打82場?
82場的由來,源於NBA成立早期按分岸與分區劃分賽事,以及遷就冰曲賽期所得出的場數,由1968年沿用至今,賽程長度與各種商業利益已是密不可分,連帶球員薪酬亦因此而水漲船高,對冗長的常規賽自然敢怒不敢言。以往偶有巨星提出縮減賽事的要求,但利字當頭自然不了了之。
這次杜馬士代表官方立場,向球員惡言所向,無非向球員進一步傳達「別刻意怠工」的信息,美其名曰「要建立起打足82場的文化」,實質不過是確保每一場賽事的可觀性,合起來就是為可觀門票收益與轉播合約造就有利條件,亦為古今球星比較帶來一個統一標準。
那聯盟金錢至上,就可置球員健康於不顧?不少退役球星曾搬出「以前球星能應付82場,為何現在不可」的論點,爵士一代名宿史托頓曾造出16個球季打足82場的紀錄,某程度是事在人為,球員看在逐年遞增的薪酬份上,只能食得鹹魚抵得渴。吳瑞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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