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極上訴被駁回
孫楊仍有機戰巴奧
中國泳手孫楊因違反反興奮劑規則被禁賽的終極上訴,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駁回,維持禁賽至二四年五月,仍有機會參加巴黎奧運。
曾三奪奧運金牌的孫楊在一八年九月的一次藥檢,被指粗暴對待藥檢人員及打破樣本瓶,一度被禁賽八年,後經重審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改判禁賽五十一個月。他隨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終極上訴,但最終被瑞士聯邦法院駁回。聲明寫道: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沒有違反基本原則,亦沒有損害孫楊陳述的權利。這不能成為運動員進一步提出上訴的理由。”
三十歲的孫楊敗訴,禁賽令維持原判,並須支付一萬五千瑞士法郎訟費。孫楊的五十一個月禁賽令由二○年二月廿八日開始,將可在二四年五月復出,仍可趕及兩個月後的巴黎奧運會,不過孫楊在禁賽期間不能隨中國泳隊參與正式訓練,亦不能使用任何相關的訓練設施,出戰奧運的狀態成疑。孫楊早前曾表示:“巴黎奧運會對我來說是困難與機遇並存,有困難才有動力,做好自己該做的,順其自然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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